国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 保障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缴费期间:10年
保险责任
一般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或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驾乘私家车、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驾乘私家车、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以下情形之一的金额给付驾乘私家车、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70周岁,则为10 倍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70周岁(含70周岁),则为2倍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
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