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十九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第九十九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告编号:2019-026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章程变更是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