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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专项宣传

添加时间:2018-06-04 09:29:3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专项宣传

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和投资者:

远离和抵制各种非法证券活动,保护个人和家庭财产安全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种类:

1擅自公开发行股票

2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3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既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又对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形式:

1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

2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3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

在参与证券期货投资活动中,一定要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一定要避免自己不熟悉、超出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活动,一定要彻底打消“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幻想,警惕非法机构和个人以所谓“原始股”、“黑马股”、承诺高额收益、保赚不赔等名义开展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理性投资,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种非法证券活动,谨防上当受骗,保护好自己和家庭的财产安全。

对从事代理证券期货交易、投资咨询等业务的机构和个人,请登陆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河北证监局的网站,查询其是否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目前,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明文规定,除依法经国家批准认定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请大家擦亮眼睛,认清非法期货活动,切勿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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